(新办理)2024年6月典当行收购 干净典当牌照收转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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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 一、二款中规定:典当行变更机构名称、注册资本(变更后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的除外)、法定代表人、在本市(地、州、盟)范围内变更住所、转让股份(对外转让股份累计达50%以上的除外)的,应当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后20日内向商务部备案。商务部于每年6月、12月集中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典当行分立、合并、跨市(地、州、盟)迁移住所、对外转让股份累计达50%以上、以及变更后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的,应当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同意,报商务部批准,并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依照本办法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申请换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典当公司法定地址变更申请材料
1、股东会纪要:股东会纪要要写明会议时间、参加人、决议内容,变更的相关内容;
2、典当行变更法定地址的申请报告;
3、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4、典当行章程;
5、变更后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6、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7、典当行备案登记事项变更表:(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申请打印,加盖鲜章)。
典当行变更法定地址审批
典当公司法定地址变更审批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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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地区典当行设立,转让办理典当行牌照,转让典当行公司。
根据商务部给出的典当管理办理,典当行的注册资金根据其从事的业务范围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典当行的注册资金不能少于300万元,而从事房地产抵押的,注册资金不能少于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金不能少于1000万元。除了注册资金,注册典当行还需要有营业场地,业务开展过程中需要的硬件设施,配备有专 业的管理人员和鉴定评估人员,治安管理方面需要符合公安部门的要求。
另外,需要建立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典当行的发展规划要求与商务主管部门的行业发展规划相一致。在那么多的金融牌照中,典当行牌照是有意思,也是需要多的知识库存才能支撑得起经营和运转。
想要玩得转典当行,就要对每一个品类的当品都有熟稔于心的鉴定手法。近为了提供典当行经营者对于名表店评估鉴定能力,广东典当行协会组织了专门的名表鉴定培训班,获得了众多学员的一 致 好 评。相信典当行不断地走向专 业化和多元化,将会让典当行业越来越好。
注册典当行的详细流程,首先当然是需要核名,名称方面要求必须含有“典当”两个字。满足上述注册条件之后向商务主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之后,可获得典当经营许可证。企业在获得典当经营许可证10个工作日内需要向公安机关递交申请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公安机关主要审核的内容是经营场地的内部结构,设备设施等是否符合典当行业安全管理要求。审核通过之后,企业将获得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一、典当行变更股权指南
1. 变更申请(与上次变更股权相隔的时间应在二年以上);
2. 股权转让协议;
3. 新股东出资承诺书原件(注明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未以借贷资金或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承诺两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典当行股权,不以持有的典当行股权对外质押或提供担保);
4. 典当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拟转让的法人股东、新进入的法人股东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5. 新进入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距申请材料报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日期在3年以上)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新进入法人股东上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及附属明细表,每页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7.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出资证明能力证明原件(要求注明:权益性投资余额加上本次对典当行的投资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其中,担保类企业权益投资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20%;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50%,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类企业需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80%);
8.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股权变更验证报告原件(包括进帐单复印件等银行出具的出资证明。);
9. 新进入的自然人股东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简历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该股东应为非公务员,如拟任典当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须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
10. 新进入的法人股东如为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出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关于国有资本投资典当行的承诺函(注明:同意国有资本进入典当行,承诺退出或转让时,须先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拟受让候选名单及有关资料后,再报国资委办理相关国资转让手续);